英語口譯價錢 詳查《文書處理手冊》,未有用毗鄰詞作為首先的條則,例如:凡發往甲機關之文稿已發出,又須以一樣文稿發往乙機關時…翻譯本手冊所訂「簽」之作法…應一致採用,至各機關內部單元簽辦案件得…。前述各類公函屬發文傳遞周知性質者,以刊登機關電子公布欄為原則;另公事上不須正式行文之談判、聯繫…。各機關之文書功課,均應依照同一程序集中於文書單元處理;惟機關之組織單位不在同一地方…。各機關之文書處理電子化作業,應與檔案管理結合,並依行政院制定之相幹規定管理…翻譯以上條文所用的「又、至、另、惟、並」等,都是置於文內。
註一:參閱【首先語】乙文。
註二:拜見http://blog.udn.com/chhsia1113/guestbook
註三:參閱【續評《文書處置手冊》之批改】乙文。
《文書處置手冊》19.3.2.3.丁.劃定:「申明」、「法子」分項標號條列時,每項表達一意。此一劃定,在手冊初訂時,原為:「申明」、「辦法」須眉目清晰,分項標號條列時,每項表達一意,其意義完整者,雖一句,可為一項;否則雖字數略多亦不該割裂翻譯其後修正時,或許認為文字過於冗長,因而簡化若干文字,以致讓人不解何謂「每項表達一意」翻譯
公函裡,常用的連接詞計有:又、至、另、惟、並…等,這些都是用在連接上文,或作為轉折的用詞,凡是置於一段文字傍邊,少少作為一段或一項的開端翻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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